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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批复山东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2020-5-28

  5月2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山东省开展高速铁路建设管理模式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意山东省在高速铁路建设管理模式、“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智慧高速公路系统工程研究及实践、智慧港口建设、综合交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

  2019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曾向交通运输部递交了一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的请示》(鲁交规划〔2019〕95号),希望作为全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份。如今,这份请示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正式批复。

  根据上述《意见》,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在高速铁路建设管理模式、“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智慧高速公路系统工程研究及实践、智慧港口建设、综合交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其次,要求山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力争在地方高速铁路建管养运及投融资体制机制、智慧高速公路技术、港口智慧大脑平台及自动化码头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十年代有过这样一句话:山东的路,广州的桥。山东交通发展在一定时期成为了全国发展的标杆,后来有好多城市也学着做。但后来与广东、江苏、河南、湖北等省份纷纷建起“米”字形高铁相比,山东交通发展却步履缓慢。

  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直指交通运输短板:一是交通运输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对高效、便捷、绿色、安全运输服务新需要不适应;二是交通运输的支撑作用发挥不足,与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新要求不适应;三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综合效益不高,与兄弟省市竞相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的新态势不适应。而成为交通强国的全国试点恰恰可以利用国家政策改变现状。

  根据上述《意见》,高铁的试点单位包括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试点内容是以济青高铁、鲁南高铁、潍莱高铁等建设项目为载体,在涉及地方高速铁路建设的政策、资金、征地拆迁、土地综合开发、高铁客运枢纽布局等方面实现突破,探索建立可复制、可借鉴的地方高铁建设管理新模式。

  试点实施路径为探索建立地方高速铁路建管养运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地方高速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方式;探索创新地方高速铁路建设运维技术;探索建立有利于地方高速铁路建设发展的多元投融资体制等。

  交通运输部希望山东省通过1—2年时间,建成济青高铁、鲁南高铁、潍莱高铁等一批由地方主导的高速铁路项目。通过3—5年时间,建成济南东、青岛新机场等一批统筹航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种交通方式的综合客运枢纽。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还批复山东在“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智慧高速公路系统工程研究及实践、智慧港口建设、综合交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相应试点,形成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要求山东每年12月底前向该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