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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26条金融新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0-5-22

  5月20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多措并举全力保资金、增信贷、降成本、控风险

  4月30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介绍,《若干措施》是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用足用好用活中央各部委支持湖北的金融政策,保资金、增信贷、降成本、控风险,做到规模应扩尽扩、投放应贷尽贷、成本应降尽降、手续应简尽简、还款应延尽延。

  《若干措施》包括九个部分,共26条:

  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贷资金。主要是落实人总行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政策,要求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执行优惠贷款利率。

  加大信贷投放。从总量和结构上提出要求,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信贷目标进行量化,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余额和新增不低于去年水平,国有大型银行省分行上半年增速不低于30%,全年增速不低于20%。

  帮助企业纾解融资困难。要求加大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争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工作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1个百分点以上。

  完善金融机构评价考核体系。适当降低2020年盈利性指标考核权重、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为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创造条件。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直接纳入上市后备“银种子”并优先纳入“金种子”,落实企业IPO、股票公开发行、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优先审核及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发行“绿色通道”等政策。

  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对受疫情影响的财产险、人身险投保理赔的便利性、保障性以及农业保险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市县本级尚未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可依法合规申请设立1家;明确了担保费再担保费减免及财政、银行、担保联动支持融资担保业发展的相关意见。

  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作用。对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发挥类金融机构的金融补充功能提出了相关要求。

  加大激励帮扶力度。对推进“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建立纾困资金或过桥资金、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等提出意见。

  5月底前基本完成“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

  就“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的目的及运行机制问题,陈宽宏回答记者提问,他介绍,“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是借鉴疫情期间方舱医院的运作理念和机制,用于帮助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短缺等生产经营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企业,是在特定时期内搭建的开放式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

  “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先期已在湖北省宜昌、荆州、荆门、恩施、仙桃等地试点,已初见成效。在此基础上,4月下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省直九个部门下发了《“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方案》。

  下一步,全省将加快建立方舱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的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建舱目标、营舱机制、装舱政策、入舱条件、出舱标准、值舱责任、评舱指标、组织领导、工作专班、形象进度等,5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舱,边建舱边营运。省直十家部门将联合开展调研督办、检查指导。